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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全球華人關愛企業選舉》

「全球華人關愛企業選舉」前身為社會福利署舉辦之「社區愛心商戶嘉許禮」,把愛心商戶之精神承傳。旨在鼓勵及表揚企業善用自身業務優勢、資源及專長,服務有需要人士或弱勢社群,

提升企業對可持續發展及社會企業責任的重要性。




嘉許對象

持續地透過以下任何不同方式,服務有需要社群之商戶/企業:

1.         曾參與或協助推廣義務工作,服務有需要人士;或

2.         曾經免費/象徵式收費/給予優惠,為有需要人士提供服務、協助或傳授專業技能、知識等;或

3.         向社會服務機構提供贊助,如場地、物品或其他資助;或

4.         僱用或支援弱勢社群就業,提供培訓、試工或聘用機會。 

提名人資格

1. 企業須持有效商業登記證明;

2. 企業於香港必須經營最少三年或以上;

3. 企業必須在香港有一年或以上社會服務工作經驗;

4. 企業須由註冊之社福服務機構代表提名;及

5. 企業未有政府或社會服務機構的任何資助。

 

提名不設自薦。提名須經獲政府提供固定及長期資助之社會服務機構、社會福利署服務單位(社署單位) 或註冊慈善團體(根據稅務條例第88條獲豁免繳稅之慈善機構)提出。

 

提名機構/單位可同時提名多間商戶/企業(或以連鎖店形式營運的商戶),但須為每間商戶遞交獨立提名表格。此外,由於個別嘉許對象可能為多個社會服務機構、社署單位及/或慈善團體提供服務或支援,因此計劃不設提名上限,即個別嘉許對象可獲多於一個機構提名。

嘉許方式

所有獲成功提名之商戶/企業,將獲發嘉許証書。表現傑出之商戶/企業,更可獲發「全球華人關愛企業獎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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